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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则徐:中国人骂人史

2015-07-17 顾则徐 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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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被很多人误认为最喜欢骂人的文人,那就是鲁迅,他似乎对骂人问题有特别心得,但他对骂人问题的讨论恰恰主要是贬抑性批判,今人熟悉的“国骂”一词,就是鲁迅非难国人喜欢骂“他妈的”而发明的。


全世界大概没有一个民族不会骂人,所以,骂人应该是人类语言基本元素。

骂这个行为有两方面:一是骂人,一是被骂。骂人是件爽事,被骂即使不痛苦,至少也是不爽,所以断不会有人喜欢被骂。十五年前中国还属于踏入网络社会的初级阶段,但各种社区十分火热,直到十年前还属于历史最为多彩时期。不过,比较今天较多使用真名上网的名作家、名学者,那时候在社区则很少,如果有,大概也多使用化名。为什么呢?因为害怕被骂,或者是经受不住被骂,偶尔一冒脸就吓回去了。由此可证,网下社会尽管也到处有骂人,但网上社会则更甚,不然那些曾经不敢真名上网乃至不敢上网的名作家、名教授,在网下社会岂不是无法生存了?因此,网络社会的发生,可说是开辟出了骂人新时代。

网下社会进行交流相遇的是实体的人,系于空间的限制,即使遇见喜欢骂人的人,数量终究有限,并且易于回避。网络社会则不同,即使使用真名上网也具有虚拟性,如果流量足够大,遇见的交流对象可能是无限数量的。即使十分有限,看到你发言的也可能有数十上百人,假设仅仅只有100个人,你也存在判断不了他们立场、品格、性格乃至年龄、性别的困境。因此,即使你说了一句绝对正确的话,比如你说1+1=2,依然可能有人认为你已经正确到了傻逼般无趣的程度,或者有人认为你是否在设计什么阴谋,或者干脆有今天就是看什么都不爽的人,甚至就是精神异常者在跟你交流。如果你不想被排挤在网络社会之外,不想落伍于这个网络时代,那么,只要成为了网络发言者,你就要承认并习惯这种实际。简而言之,在网络社会你自己可以不骂人,但不得不容忍被人骂。

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是一个磨练自己内心的过程。然而既然是过程,就有两个相背的倾向:一方面努力走向网络,一方面又指责甚至否定网络。今天离不开手机、喜欢随时上网的大量中老年人,其实10年前也正是竭力妖魔化网络,恨不得立即关闭、取消网络的人们。诚然,今天妖魔化网络的人少许多了,但呼吁政府修理网络的立场和态度不时还会本能发出。就骂人而言,当代中国网民中很多人存在这样的矛盾行为现象:一边自己在起劲骂着人,一边又强烈要求惩处、封杀骂人的人。




骂人是不是中国人特色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一点,至少在近代中国人是很喜欢骂人的。从文献的角度去看,四书五经里已经有不少骂人的话,不过准确来说,骂人成为泛滥的风气,我以为应该是元朝之后。为什么呢?因为明朝刑律有了专门的“骂詈”罪名,这是以前所没有的。如果不是元朝骂人已经成为社会泛滥的行为,明朝刑律怎么会制定专门的罪名进行惩处呢?明朝这个做法,清朝刑律也给予了继承,因此可以判断元明清三朝中国人的骂人风气进入到了一个新时代。

当代通过法律惩处骂人是不是可行?我对这种做法的有效性十分怀疑。诚然,当代刑法没有专门的骂人罪名,但如果走法律途径,侮辱罪、诽谤罪的罪名还是可以借用或容纳,但具体的运用其实十分有限,因为当代司法实践侧重于后果而不是行为本身,普通的后果很难形成对骂人者进行严厉惩罚。假设某甲被某乙骂了“操”,某甲受不了就自杀了,某乙大概是要吃点官司的,但也只是吃点官司而已。问题在于,某甲会由于被骂“操”而自杀的概率可能只有百万分之一,如果某甲仅仅只是恼怒得脸红,某乙同样的行为就连吃点官司也没有任何可能。

当然,某甲可以写了状纸去法院告诉,假设法院受理的话,通常某乙也就只需要道歉而已。这样的结果,其实对某甲在实际成本上并不合算,因为打官司毕竟很累,累了半天不过就是讨一声道歉而已。假设某甲不在乎打官司的成本,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而绝不忍受被骂“操”,但是,如果有10个人、100个人或N个人骂了“操”呢?某甲显然无法做到一个个都去告,而只能选择其中一两个人去告,不过这其实依然只是无奈的做法,并不能够完全地维护自己尊严。

如果是按照明朝、清朝的刑律,对于吓阻骂人者恐怕多少还有点效果,因为那时候的刑律关于“骂詈”,尽管在整个刑律体系中属于很轻的罪名,但毕竟还会令骂人者恐惧。怎么个惩罚法呢?不妨以比明朝更加精细了的《大清律例》为例:




《大清律例》对“骂詈”罪的刑罚分得很细,主要是根据骂人者与被骂者的关系区分等级。比如以亲属家庭关系为例,最严重是骂自己父母、祖父母也即骂直系长辈的,只要长辈一告,就可以处以绞决(绞刑立即执行),但长辈也可以央求从轻处罚。如果是骂自己直系长辈以外的尊长则处罚比较轻,但也十分严厉:骂外祖父母、伯、叔、姑母之类,可以处罚200杖;骂亲哥哥、亲姐姐的,要杖100;骂家族其他长辈的,要杖100-140;骂非直系近亲堂表兄、姐的杖70;骂同族关系再远一点的姑表等亲戚兄、姐的杖60;骂同族远亲兄、姐的杖50。如果是一般的社会上人物骂人,就是最起码的刑罚,该怎么办呢?杖10。也即任何人骂人,如果被告,就最起码要受处罚10杖,这已经是可能皮开肉绽的后果了。

随着《大清律例》废除,清末民初后,大概失去了刑法威慑,中国人骂人的风气又泛滥到了一个新时代。中国人进入到一个可以无拘无束骂人的时代,其中特别以蔑视权威和他人人格的革命党人为严重,所以可以称这个新时代为骂人的革命时代。跟非革命党人或自以为属于异己的人讨论问题,太多革命党人万不能激动,如果一激动,重则什么手段都可能使用,中则用拳头、巴掌说话,轻则把别人骂得屁滚尿流,直可谓:革命党人一怒,天为之动,地为之摇。因此,当革命党人发达,慢慢也就出现了一个逆向运动,就是反思中国人骂人问题。

1917年本就对语言学有研究的刘半农大概发现了应该要研究中国人的骂人,就搜集素材,在报纸上刊登了一个“征骂启事”,结果把语言学巨擘赵元任征上了门,赵元任对刘半农拍桌子、瞪眼睛,用各种方言把他痛骂一顿,然后扬长而去。刘半农被骂得还没有醒过来,精于语言的周作人又跑来,用绍兴话把他痛骂了一顿。于是,刘半农终于醒了过来,大概知道这是一个很难马上形成系统研究成果、必须要极其踏实去做的课题。刘半农虽然富有才气,但并非是个踏实花死功夫之人,自然也就再不敢研究骂人问题了。不过,也许刘半农这个故事提醒了语言学家王力,王力后来一本正经写了《诅骂》、《骂人与挨骂》,他在《骂人与挨骂》中说道:“骂人,快事也。”还有梁实秋绝不会想到自己会被人骂得在中国内地“臭”几十年,竟然一本正经写了《骂人的艺术》,总结如何把人骂惨,可以掌握10条规则或技巧。另外有一个被很多人误认为最喜欢骂人的文人,那就是鲁迅,他似乎对骂人问题有特别心得,但他对骂人问题的讨论恰恰主要是贬抑性批判,今人熟悉的“国骂”一词,就是鲁迅非难国人喜欢骂“他妈的”而发明的。




不过,无论王力、梁实秋还是鲁迅,他们对中国人骂人现象的反思都只是泛泛议论,尽管颇有高见,但终究不是严格的具有系统性的研究。将来的中国,我想一定会有人做这极有意义的事情,因为实在是形势逼人,网络社会的骂人新时代很可能是中国直至将来历史的最盛期,其中蕴藏着太多的信息和意义。这是一个可以形成极大架构、涉及种种学科的大学问。

(本文原标题为《中国人骂人经历了三个新时代》)




作者:顾则徐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著有《朱德别传——与毛泽东的恩恩怨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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